各区县旅游局、五莲山风景区管委、山海天度假区旅游局、各旅游企业:
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有关诚信旅游的指示精神,按照《日照诚信旅游活动实施细则》的安排,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星级饭店、国家级旅游景区(点)中开展“诚信旅游示范单位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凡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批准设立的星级饭店和国家级旅游景区(点)、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均可参与评选。
二、评选办法
1、各旅游经营单位参照考核标准自行打分,考核标准从“山东旅游政务网”→“旅游执法”→“诚信管理”专栏下载。
2、向市旅游局提报“诚信旅游示范单位”材料,星级饭店材料上报行业管理科,旅游景区(点)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材料上报规划科;
3、市旅游局将成立评选小组对申报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检查、打分,综合考核,由市旅游质监所汇总上报。
三、评选步骤
此次评选活动从2006年8月1日开始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1、旅游经营单位自评和申报阶段:8月1日-8月7日
2、检查、评分和综合考核阶段:8月8日-8月20日
3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名单确定并上报:8月下旬
四、评选表彰
获得“诚信旅游示范单位”称号的旅游经营单位,经省旅游局复核批准后,由省旅游局颁发“诚信旅游示范单位”铜牌和证书,并通过媒体和“日照旅游政务网”进行公布。
五、联系方式
赵福存(行业管理科) 8816279
冯海燕(规划科) 8816292
刘 虹(旅游质监所) 8816285
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