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发〔2006〕43号文,命名日照市为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。我市成为全省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地级城市。目前,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地级城市全国仅有七个。
自2000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我市试点以来,按照国家环保总局《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我市全面落实“生态建市”发展战略,大力发展循环经济,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生态建设进程。
抓关键强化领导与规划,成立了日照生态市规划建设领导小组,编制实施了《日照生态市建设规划》和《日照循环经济市发展规划》,做到了用一流的规划指导一流的建设;夯基础强化生态建设与保护,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1.6%,同时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环境管理,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22.3%;突出特色发展循环经济,抓好“大、中、小”三个循环,努力打造生态型工业园区,大力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;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保障力度,在全社会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。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,我市积极争取并提前一年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。